1.生源地非陕西籍学生:获得录取通知书——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——到学校后提供迁移证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办理。
2.陕西籍学生:入校后,若需迁移,带上户口本、身份证直接办理。
3.户口办理地址:江南校区保卫处4109室。